常見的邏輯謬誤(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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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12發表於酥餅的Blog

之前我們已經談過瞭解邏輯論述六個常見的邏輯謬誤,今天我們再來討論另外六個常見的邏輯謬誤。

三人成虎(Argumentum ad nauseam)

當認為一個主張因為比較常聽到就比較有可能是正確的或是比較應該被接受時,就犯了「三人成虎」的邏輯錯誤。

「三人成虎」雖然是一種邏輯錯誤,但是對於印象的形成卻十分有用,所謂謊話講了一百遍就變成真的了,因此在政治上,許多政客都非常善於利用這個邏輯謬誤編織邏輯陷阱。尤其有大眾媒體配合演出時,影響力更大。

比如說:

「常常在媒體看到小朋友吃不起營養午餐的報導,可見台灣的經濟真的很差。」

媒體常常報導小朋友吃不起營養午餐有可能是吃得起營養午餐的小朋友沒有新聞價值所以不需要報導,因此媒體的頻繁報導並不能證明這是一個普遍現象。

「大家都說某人捐血捐了很多次,還有會計師稱讚他樂善好施,可見他沒有貪污。」

有沒有貪污要看有沒有符合貪污定義的行為,比如說將公款當作私產,匯進太太的戶頭,還申報為財產,佔為己有。與捐血捐了幾次,多少人說他樂善好施無關。

數大無謬論(Argumentum ad numerum)

這個謬誤主張只要是很多人認為是事實的,就是事實。然而,大多數人認為是事實並無法證明它一定是事實。因為事實需要的是用證據來證明,而不是靠投票表決。

比如說:

「許多紅衫軍上街頭,代表阿扁是個貪腐政權。」

是不是個貪腐政權首先要先確定「貪腐」的定義是什麼,搞清楚定義後,需要的是證據證明「貪腐」的指控成立,至於多少人上街頭跟指控是否成立無關。

數大無謬論的另一個變形就是把對少數人的指控或利益擴大為對多數人的指控或利益。

比如說:

「追討黨產是挑起族群問題。」

黨產明明只有少數國民黨權貴與高層能夠享用,與多數的49族群沒有直接關係。

相反的,也可以把多數人的主張窄化成少數人的主張。

比如說:

「一小撮台獨份子」

訴諸權威的錯謬(Argumentum ad verecundiam)

這種邏輯錯誤英文也稱作Appeal to Authority,就是藉由一般人對有聲望有成就的人的尊敬來加強自己的主張。這種手法經常出現在各種行銷上。

比如說:

「以名人代言。」

然而,就算名人覺得好用的產品對一般人也不見得一定好用。

或是「政治人物為其他政治人物背書,像馬利兄弟。」

二分法(Bifurcation)

將可能性只分成兩種選項,然後做成非黑即白的結論,如果現實上可能的選項不只兩種時,就犯了「二分法」的邏輯錯誤。

比如說:

「李登輝不是好人就是壞人,好人不會利用地方派系與金權政治,所以李登輝是壞人。」

事實上大多數人對李登輝的評價很難以好人與壞人這樣的二分法來論斷,許多人對於他促成國會全面改選,總統直接民選等落實台灣民主的貢獻高度肯定,但是對於他啟用劉泰英大搞政商關係,結合地方派系等作為則不以為然。

二分法並不一定都是錯謬的,只有在可選擇的選項不只兩個時才是錯謬的。

循環證法(Circulus in demonstrando)

利用文字安排,將結論當作假設來證明結論,事實上,什麼東西都沒有被證明到。這是一個常見的邏輯陷阱,尤其當你對一件事已經有定見時,很容易陷入這種邏輯陷阱。

比如說:

「台獨是不當的主張,不當的主張將會造成危險,沒有人希望台灣陷入險境,所以主張台獨是不適當的。」

這句話的前提跟結論雖然文字有些不同,但是內涵完全一樣,看起來好像完成了一個完整的邏輯論述,其實只是將結論當作前提來證明結論的「循環證法。」

假問句或複雜問句(Complex question)

看起來雖然像是問句,但是在問句中夾帶一些主張。

比如說

「我們還要讓貪腐政權繼續執政多久?」

這個問句裡面已經主張現在的政權是個貪腐政權。

今天又講了六個常見的邏輯陷阱或謬誤,跟前一篇文章一樣,希望大家可以造句或舉例複製這六種邏輯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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酥餅的網路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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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ten by 酥餅的網路新居

酥餅是個興趣廣泛的管理學教授,喜歡攝影、相機、美食、音響、鋼筆。製作主持網路廣播「深音」。最近聽說勸世已經沒什麼用了,勸敗比較實在,所以在這裡出現勸敗文的機率應該高於勸世文。無奈我對謊言與不合邏輯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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